活着读后感800字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读后感800字(篇1)
很久前就知道这本书,是通过老师的介绍;今天才翻,缘于她的介绍。
夕阳下一位叫福贵的赶牛的老人用不同的名字吆喝着老牛,就象一个个亲人又站在眼前。他们的生活未尝不象那头老牛一样负重着。解放前的生活如一张破了洞的网一般,紧紧地扣着他的呼吸。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完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想起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我脑间唯有是她——一个城市女学生那个清纯的背影;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的哀求让我为之动颜,离开了主房去茅屋住时的沉静让我为她赞叹;还有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都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中。想起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想起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我欣赏这样的一种品质!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狠心的医生活活地抽血而亡。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残酷的世界。想起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想起凤霞,一个失聪而纯净的孩子!一场疾病夺取了她的言语,却夺不去她那颗天使般的心。优越的童年的背后是无穷的灾难,而一个柔弱的女子却支撑着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对于父母的理解和对弟弟的爱护;最让我心酸的是她为了一段地瓜和别人争夺,仅仅为了给家人一点干粮;最让我痛心的是由于哑而遭受的欺凌;最让我惋惜的是幸福向她招手时,她却在迎接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后悄然离去!想起她,活着就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想起二喜和苦根,一对在书中短暂走过的父子,惟有的只是对活着的诠释……
一个个走过的人,让经受了坎坷的福贵,最后近乎了麻木,对于他,活着只是等待着死亡的自然到来,于是,那头夕阳下的老牛就和他默默相伴而行……
活着读后感800字(篇2)
《活着》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了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他在田里对老牛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老人是地主少爷福贵,年轻的时候不务正业嗜赌成性,一夜之间赌光了家产一贫如洗,父亲当即被气死倒在了茅坑中,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再次回到家乡时,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妻子家珍因身患软骨病从一开始的干不了重活到后来只能卧病在床;儿子有庆与县长夫人的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被抽血过量而死;哑巴女儿凤霞嫁给了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生下了一名男婴后,凤霞因大出血而死在了手术台上;在凤霞死后不久身患软骨病的家珍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在工作时因吊车出了些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富贵便将苦命的小外孙苦根接到乡下,爷孙俩生活的十分艰难,就连豆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和一头因同情而牵回的老牛。
这本小说展现出了作者余华对于生命、对于亲情的理解。在余华看来,生命既可贵又高尚。然而,对于主人公福贵来说,生命的高尚似乎是一种过分的要求,他用自己的一生来向我们述说着生命的可贵。生命之所以可贵,主要体现在它对于一切的包容。余华通过福贵向读者展示了生活中的善与恶、真与假、喜与悲,它们共同组成了生活的全部,人们都经历过这些,即便在形式上有所区别,但是其对生命的意义却是相同的。
活着读后感800字(篇3)
书香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书的影子也一直存在于我的记忆中。从小时候开始,我就被一本本童话书充斥得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的伙伴,白雪公主、卖火柴的小女孩、睡美人、丑小鸭、都是我的好朋友。童话那些中幸福快乐的结局使我幼稚的心灵中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与向往,也促使着我从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而我一直也没有停下读书的脚步。
这个暑假我读了余华的《活着》,感触颇深,在书中,福贵的生活蜂拥而来的真实都在诉说着丑恶与阴险,在大时代背景的社会变革下,福贵和他的家庭遭受了许多磨难,最后亲人都离他而去,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福贵的生活是悲惨的,他见证着每一个亲人的死去,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他夺走了福贵所有的依靠,但福贵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坚持着对这个世界的信任而活着……
“活着”这个词语在我心中充满了力量,人是为活着而活着,我们在活着的过程中经历着无数的故事,不论不是好的坏的都需要我们用心去对待,这是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我们既然承担起这个责任,就应该竭尽全力去克服生命中的挫折,把生命变成的模样。我清醒的知道,活着本身就很艰难,但我们必须艰难的活着,正是因为艰难,活着才更有深刻的意义,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活着》中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更加映衬了活着的意义。故事结尾只有一头老牛陪伴的福贵是一位英雄,活着的意志在他的身上熠熠闪光,坚定的信念象征着他不屈的灵魂。
回首读书的日子,我忍不住怦然心动,一路走来,山高水长,每当翻开书卷,总会有一种绵软的情感萦绕在心头,思绪万千,卷卷都积满深情,行云流水的语句,真挚动人的情感,像花瓣绽放在春阳中,有书的日子,充实,快乐,振奋,青春的本色在书香的温润中闪光。读一本好书,与书为友,潜移默化,见证着崇高灵魂的再现,顷刻唤醒心灵,豁然开朗,仿佛有光在前方指引。再次拿起这本《活着》,书页间仿佛仍存留着我指尖的温度,我闭上眼睛,黑暗中的我正飞向那片明亮的书海……
活着读后感800字(篇4)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甚至带着妓女去当众羞辱大人。“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国民党了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用自己从旧社会开始,历经大跃进、自然灾害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有作家这样评论道“福贵身上是中国近代所有苦难的集合”。我认为他是亦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