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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索集读后感

时间: 小龙 读后感

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位具有丰富的科学知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犯人,凶顽当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还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福尔摩斯探索集读后感,欢迎阅读与借鉴,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福尔摩斯探索集读后感精选篇1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讲述了许多惊险的故事,有《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案子》,有《身份案》,有《蓝宝石案》,有《斑点带子案》……其中我最喜欢《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案子》这篇故事,它向读者们诉说了一个扑朔迷离的故事。

故事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接到一宗案子并在这一宗普通的`案子里看出许多疑点,然后设下圈套,抓捕凶手,不料等来的竟是一位老婆婆,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推敲,断定这位老婆婆是一名年轻的小伙子假扮的。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努力下,终于将凶手抓住,而凶手却告诉了福尔摩斯等人一个感人的故事……

许多年来,福尔摩斯这个神话般的人物一直被广大的读者(包括我)深深地崇拜着。从这个案子里,我们可以看出他观察各种事物都很仔细,所以才会在案子里发现这么多的线索;他博学多才,才能推断出各种各样的案情、才会想到这么多点子来抓捕凶手;他有一往无前的胆识,才能机智地与狡猾的罪犯作斗争……

我觉得自己也应该向他学习,要仔细观察,要勇往直前,要好好学习,将来为社会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整个世界作贡献!

福尔摩斯探索集读后感精选篇2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可精采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

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的精采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三次服用可因。

他也很离奇,从不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就说我吧,我干事情总是有点马马虎虎的,有些小地方不注意。读了这本书,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索集读后感精选篇3

福尔摩斯是众多男孩的小说偶像,他破案无数,屡建奇功。那么今天,我们也来了解一下他所破的案子和他如何破案的过程。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他的朋友和得力助手华生记载的。短短七个题目,就富有强大的吸引力和神秘力。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它是我之前知道的唯一的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而其它六个题目则是我新碰上的。记得刚看题目时,我对“魔鬼之足”最感兴趣,因为这个怪名字让我对它很紧张、害怕,我以为是魔鬼巨大的脚踩死了人,而看过这个故事的人则会耻笑我,我看过这个故事后对原来的想法感到很好笑,“魔鬼之足”在故事中是一种毒品,可制作药物,是一种很奇特的植物,它一半像人脚,一半像羊脚,所以取名为“魔鬼之足”。 七个题目,七个呀!那可是七篇长长的小说故事,在这里,你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与华生医生的`无形默契,更可以体验生与死的对抗、智慧和较量。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已经成为“无所不能”的代名词,他的神秘与个性征服了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心。

小说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如果你感兴趣,我可以介绍给你哦!

福尔摩斯探索集读后感精选篇4

今年暑假,我在家里读了一本关于探案的书,这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福尔摩斯是一个咨询侦探,曾近破过很多案子。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福尔摩斯非常厉害,竟然能够把别人最不在意的地方当做破案的关键,有时他将计就计,将凶手引到家里,然后立即捉住。我认为他真的很聪明。不过,话说回来,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学罪犯,因为有时候你做的一件坏事,可能会害了你一辈子。我也挺欣赏华生的,他虽然不像福尔摩斯那样聪明,但是他很谦虚。每次他都不在福尔摩斯面前夸自己很棒,福尔摩斯说话时,他在旁边仔细的听着,从不打断,而且等福尔摩斯讲完时,他都会拍手叫好。可是,在最后的时候,福尔摩斯在跟凶狠的罪犯搏斗时,两人同时摔下了瀑布,连尸体都没捞到。我觉得好可惜,那以后他们怎么破案呢?我可不相信那些让侦探破案却把奖励归属于自己的警察。

在这本书里,我收获了很多。希望你们看完后,也有收获。

福尔摩斯探索集读后感精选篇5

他6英尺高,身体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嵌着一对蓝色的眼睛,显得十分机警,果断;嘴里吸着香烟,手里拄着拐杖;下颚方正而突出,显示出他是一个十分有毅力的人。在化学、解剖学、法律和惊险等方面,他的学识异常渊博。他就是福尔摩斯,他是一个特别的人。我十分喜欢与他有关他的书籍。

近些日子,我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文章相当精彩。我最喜欢看劳瑞斯顿花园的惨案那件事。主要讲了在花园街3号有具男尸,身上无伤痕,福尔摩斯断定是被毒死的。警察栾斯回忆着当晚发生的事。于是在那拾到的一枚戒指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打起了失物招领,他认为领戒指的人是凶手,谁知竟是一位老人,福尔摩斯开始跟踪坐在马车里的老人,到达目的地时,人已没有了踪影。福尔摩斯后来凭借自己的智慧抓住了凶手侯波,他说了一段十分感人的经历。

我对福尔摩斯有着不同的感受。那些扑朔迷离的案件、不可思议的案件,在福尔摩斯调查起来,简直易如反掌。当他第一次调查陷入僵局时,他让流浪儿们去帮他打听消息,后来让马夫侯波上楼与他一起搬箱子,这时逮住了他。他那招“回溯推理”法让我惊叹不已,福尔摩斯可以根据一些痕迹以及特征来推测出答案。往往一些脚印、一个词语都会使他研究起来。他调查案子时,十分细心、谨慎。他对死者从不放过他身上的蛛丝马迹。另外,福尔摩斯也十分顽固,案子没有水落石出,他就难以入睡。

文章告诉我们探案这件事一定要细心才能完成,倘若鲁莽行事,时间再多,你也不会知道凶手是谁。

文中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不要把那些无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这句话使我想起邻居家的小孩,他一直呆在家里,天天看电视,学习一塌糊涂。当别人家带着小孩去他家玩时,男孩的妈妈与其他人闲谈起来:“我们的小孩学习太差了,天天看电视,你让他学习总是不愿意,但是只要一谈到电视剧的事,他立刻精神百倍,你看呢,又去看电视了!我可以大胆的说‘他的脑子里只有一小部分用在学习上。’唉”那个男孩转吧没用的东西装在自己的脑子里,而学习却一屑不顾。

我同时也因福尔摩斯联想到中国古代探案家包拯这个人,他从小就聪明,勤学好问。从小就耳濡目染,学会了许多断案知识,尤其在焚庙杀僧一案中,他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剥茧抽丝,排查出嫌疑人后,又假扮阎王,审清事实真相,协助知县缉拿凶手,为民除害。他长大以后更是断案入神,神机妙算。

总之一句话,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善于思考与发现,事情再难也会迎刃而解!

福尔摩斯探索集读后感精选篇6

寒假里,我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我这个不轻易服输的小伙子也被福尔摩斯聪明的头脑、敏捷的身手和极强的人情味所折服。

聪明的头脑

福尔摩斯能从一顶普通的黑毡帽中看出帽子的主人学问渊博、过去三四年里很富裕、过去很有远见、现在正在走下坡路等等。他不到半分钟就能看出街对面的小伙子过去当过军曹。这些难道不足以证明福尔摩斯有聪明的头脑吗?

敏捷的身手

福尔摩斯不仅有聪明的头脑,还具有敏捷的身手。在《血字的研究》第七小节,他在与车夫对话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把手铐铐在了车夫的手上。就这样,他轻而易举地就将坏蛋制服。极强的正义感也驱使福尔摩斯抓到了很多凶手。

极强的人情味

福尔摩斯还是一个富有极强人情味的侦探。在《歪唇男人》一案中,他让扮成歪唇男人的`内维尔发誓不再假扮乞丐乞讨为生,就不把他告上法庭,让他们一家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福尔摩斯鲜明的个性,敏捷的思维,充满人文关怀的品质很值得我们学习。福尔摩斯,我心中的榜样,我会努力的。

福尔摩斯探索集读后感精选篇7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收获很大,明白了许多道理。故事里的内容是这样的:

从前,有一个人,他叫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量与邪恶的罪犯,顽强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因此,他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犯罪的人闻风丧胆的克星。他有丰富的'知识,超人的胆识。书中有一句话:“把该记的都记在脑子里,不要让没有用的东西塞满了脑子。”我和他比真是小巫见大巫,所以,我一直在学习他的知识,细心......

他就像一个什么事情都知道的人,再难破的案也逃不出他的法眼,一定会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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